為規範我省預製菜生產許可審查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及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等規定,製定本方案,並提出如下要求,請遵照執行。
一、加強企業資質合規審查
如果企業生產的預製菜產品為預包裝食品形式,具備商品流通屬性,應當取得生產許可資質。按照預製菜歸屬的類別,納入《方案》中的具體類別,並按照所對應的現行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實施審查;如確實無法納入具體類別的納入《方案》中的其他食品類別,按照《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2022版)、《方案》實施審查,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本轄區的產業實際,自行製定審查方案。
對於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中央廚房、餐飲企業等,如果對外提供或銷售具備商品流通屬性的預製菜產品,應當取得生產許可。
二、加強加工過程合規檢查
對於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企業,其預製菜的生產加工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範》(GB14881-2013)的規定。預製菜生產企業應根據產品特點,製定CCP控製措施,尤其應確保配送過程的溫度控製,確保全過程受控。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應將風險隱患和控製措施列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的重要內容,確保不發生食品安全係統性風險。
三、強化產品標識合規意識
對於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類預製菜產品,應當按照《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和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2011)以及該產品所適用的食品安全標準要求標注相應的內容,尤其必須要標示食用方法或者加工製作要求,以避免可能帶來的食品安全風險。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原已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企業所涉及的預製菜相關產品參照執行。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浙江省預製菜生產許可審查方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本省預製菜生產許可審查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及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等規定,製定本方案。
第二條 本方案為本省預製菜生產許可條件審查的技術指南,本方案所稱的“預製菜”是指以一種或多種食用農產品及其製品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調味料或食品添加劑等配料,經調製等預處理、熟製或不熟製、包裝等工藝製成的,方便消費者或食品生產經營者烹飪或即食的預包裝菜肴。
第三條 預製菜品種申請生產許可的類別,應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規定,根據產品的原料、工藝等提出申證食品類別、類別編號、類別名稱和品種明細。
凡符合已有具體許可分類的,應按照《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規定的具體類別和品種明細提出,審批機構按照《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及具體類別許可審查細則,實施許可審查。
對未列入《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和無審查細則的食品品種,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按照本《方案》實施審查,也可以結合類似食品的審查細則和產品執行標準製定審查方案,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審查。
預製菜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及審查依據見表1。
表1 預製菜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及審查依據 

第四條 按本方案實施生產許可的預製菜產品不允許分裝。
第五條 本方案中引用的文件、標準通過引用成為本方案的內容。凡是引用文件、標準,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方案。
第二章 生產場所
第六條 廠區要求、廠房和車間、庫房要求應符合《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中生產場所相關規定。
第七條 生產場所應根據生產流程、操作需要和清潔度的要求采取有效分離或分隔,避免交叉汙染。生產場所可劃分為一般作業區、準清潔作業區、清潔作業區,不同作業區之間應當有效分隔,預製菜生產場所作業區劃分見表2。
表2 預製菜生產車間及作業區劃分

注:本表所列加工區域為常規分區,企業可根據實際生產情況優化調整。
第八條 畜禽類、果蔬類、水產類食品原料預處理場所應分隔或分離;即食原料預處理場所應獨立設置,與非即食原料分隔,並明確標識,避免交叉汙染。
第九條 冷藏即食菜肴熱加工、冷卻、包裝,冷藏即食蔬果類原料加工(清洗、切分、消毒、漂洗)等生產場所應獨立隔間,其麵積比例應相互協調。消毒後的工用具、容器或者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和容器,應存放在專用保潔設施或者場所內。保潔設施應正常運轉,有明顯的區分標識。定期清潔保潔設施,防止清洗消毒後的工用具、容器受到汙染。
第十條 冷藏即食菜肴包裝間設計參照《醫藥工業潔淨廠房設計標準》(GB 50457),潔淨級別應不低於D級,或《食品工業潔淨用房建築技術規範》(GB 50687),潔淨級別不低於Ⅲ級,鼓勵企業清潔作業區達到更高潔淨級別。
第十一條 冷藏即食菜肴包裝間應嚴格控製環境溫度和操作時間:
(一)包裝間環境溫度低於5℃的,操作時間不作限製;
(二)包裝間環境溫度處於5℃至15℃(含)的,菜肴出冷藏庫到操作完畢入冷藏庫的時間應≤90分鍾;
(三)包裝間環境溫度處於15℃至21℃(含)的,菜肴出冷藏庫到操作完畢入冷藏庫的時間應≤45分鍾;
(四)包裝間環境溫度高於21℃的,菜肴出冷藏庫到操作完畢入冷藏庫的時間應≤45分鍾,且菜肴表麵溫度應≤15℃。
第十二條 冷藏即食蔬果準清潔作業區環境溫度應不高於10℃,清潔作業區環境溫度應不高於5℃。
第十三條 需冷藏貯存、運輸的預製菜應配備冷藏庫,冷藏庫環境溫度應為0℃—10℃,冷藏即食蔬果成品庫環境溫度應不高於5℃。
冷藏庫應具備配套的製冷係統或保溫條件緩存區的封閉月台,同時與車輛對接處應有防撞密封設施。
冷藏庫門應配備限製冷熱交換的裝置,並設置防反鎖裝置和警示標識。
第三章 設備設施
第十四條 生產設備,供排水、消毒、廢棄物存放、個人衛生、通風、照明、溫控、檢驗等設施應符合《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中設備設施相關規定。預製菜常規生產設備設施見表3。
表3 預製菜常規生產設備設施

注:本表所列設備為常規設備,企業可根據實際生產情況優化調整。
第十五條 洗手設施采用非手動式,配備冷熱水設施。
第十六條 應配備相應的食品、工器具和設備的清潔、消毒設施。
應設置畜禽類、果蔬類、水產類原料獨立清洗水池。
接觸即食食品的工用具、容器的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即食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采用自動清洗消毒設備的,設備上應配備溫度監控和清洗消毒劑自動添加裝置,溫度監控裝置應定期校準、維護。
用於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工具分開放置和使用。
第十七條 應根據生產過程需要,配備通風排氣、空氣過濾設施,有效控製生產環境溫度、濕度和潔淨度,保證空氣由清潔度要求高的作業區域流向清潔度要求低的作業區域。通風、過濾設施應易於清潔、維修或更換。用於直接接觸食品或用於直接接觸食品的容器和設備清潔的壓縮空氣或其他惰性氣體應經過過濾淨化處理(如除油、除水、除塵等處理),以防止造成間接汙染。
冷藏即食菜肴包裝間和冷藏即食蔬果準清潔作業區、清潔作業區應配備通風、空氣過濾等設施。
應根據產品、工藝特點配備臭氧等環境消毒設施。
第十八條 需要冷卻的,應配備與生產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冷卻設備。
冷藏即食菜肴熱加工後應立即冷卻,保證熱加工後2小時內將其中心溫度降至10℃以下。
冷藏即食蔬果類原料消毒漂洗用水水溫不高於5℃。
第十九條 鼓勵生產企業在熱加工場所、包裝場所、清洗消毒場所、食品裝卸封閉月台、冷卻等關鍵生產場所安裝視頻監控設備。
第二十條 冷藏庫應配置溫濕度監測、記錄、報警、調控裝置。冷藏庫溫度傳感器或溫度記錄儀應放置在最能反映食品溫度或者平均溫度的位置,建築麵積大於100m?的冷庫,溫度傳感器或溫度記錄儀數量不少於2個。
第二十一條 根據預製菜產品、工藝需要,可配備食品中心溫度計、環境溫度計、餘氯消毒測試紙等食品加工環節控製檢測設備設施,以及瘦肉精、農藥殘留、甲醛、孔雀石綠、亞硝酸鹽等食品安全快速檢測設備設施,開展食品安全快速檢測。
企業使用的快速檢測方法進行檢測的,應定期與國家標準方法規定的檢驗方法進行比對或者驗證。當快速檢測結果顯示異常時,應使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檢驗方法進行確認。
第四章 設備布局與工藝流程
第二十二條 應符合《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中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相關規定。
第二十三條 預製菜生產設備的配備應與產品生產工藝相符,應根據產品特性、質量要求、風險控製等因素確定關鍵控製環節。預製菜生產常規工藝流程與關鍵控製環節見表4。
表4 預製菜生產常規工藝流程與關鍵控製環節

注:
1.本表所列預製菜生產常規工藝流程與關鍵控製環節僅做參考,企業可根據實際生產情況優化調整。
2.若產品中含有濕粉製品、食用菌產品等可能產生生物毒素的成分,應加強產品檢測控製。
第五章 人員管理
第二十四條 應符合《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中人員管理的相關規定。
應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了解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則和操作規範,能夠判斷食品安全潛在的風險,采取適當的預防和糾正措施,確保有效管理。
第二十五條 應對本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建立培訓檔案。應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關鍵環節操作人員及其他相關從業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
第六章 管理製度
第二十六條 應符合《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中製度管理及相關類別細則製度管理的相關規定。對“其他食品”審查品種,在下列製度的基礎上,根據需要,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在許可審查方案中增加相關製度。
第二十七條 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管理製度,保證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要求,不得采購法律法規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以及未通過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安全性評估的新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
第二十八條 建立食品原料供應商審核製度,明確風險收集要求,製定供應商食品安全檢查評價規範和檢查評價結果處置規定,定期或不定期對主要原料和食品供應商的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並做好記錄。發現原料存在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應立即停止采購,並向本企業、主要原料供應商所在地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九條 建立冷鏈運行管理製度。需冷藏的原料、半成品、成品,明確原料、半成品、成品貯存的溫濕度監控和記錄要求、冷藏設備定期維護要求、食品冷鏈運輸的溫度監控和記錄要求。
需溫濕度控製的食品在物流過程中應符合其標簽標示或相關標準規定的溫濕度要求,需冷凍的食品在運輸過程中溫度不應高於-18℃,需冷藏的食品在運輸過程中溫度應為0℃—10℃。運輸過程中的溫度應實時連續監控,記錄時間間隔不宜超過10分鍾,且應真實準確。
委托具備冷藏運輸資質的第三方物流運輸的,應依法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明確保障食品安全的措施要求,並附書麵委托運輸協議。
第三十條 建立產品配方管理製度。列明配方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食品營養強化劑、新食品原料的使用依據和規定使用量。原料使用的食品添加劑、食品營養強化劑、新食品原料應符合相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相關公告的規定。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應當使用GB2760表A.3所列食品類別除外的、GB2760表A.2規定可在各類食品中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並在標簽中明確標示,其他食品安全標準另有規定的,應從其規定。
第三十一條 建立生產過程監控管理製度。應結合生產工藝及產品特點製定食品原料、加工環境、加工過程和成品檢驗監控規範,監控項目、監控指標、監控要求和監控頻率可參照附件1。對監控發現的問題,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糾正,並對發現的問題和處置結果予以記錄。
第三十二條 應建立清潔消毒製度,製定清潔消毒程序,以保證冷藏即食菜肴、冷藏即食蔬果等預製菜加工場所、設備和設施等清潔衛生,防止產品汙染。
第三十三條 建立產品出廠檢驗管理製度。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標準,相關產品沒有食品安全標準的,企業應依法製定企業標準。綜合考慮產品特性、工藝特點、原料控製等因素,明確出廠檢驗項目、批次、頻次和檢驗要求。每年至少2次應根據食品執行的食品安全標準或食品安全企業標準進行全項檢驗,並按執行標準判定合格。
第三十四條 企業產品出廠檢驗可自行檢驗,也可委托具有檢驗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驗。企業自行檢驗的,應當具備相應的檢驗能力,每年至少進行1次全項目檢驗能力驗證。
第三十五條 冷藏即食菜肴、冷藏即食蔬果等預製菜應當進行穩定性試驗,確定冷藏即食菜肴、冷藏即食蔬果等預製菜保質期。
第三十六條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製度。鼓勵企業采用包裝上印製二維碼等技術集成食品原料來源、產品自檢等信息供消費者查詢。鼓勵企業采用電子計算機信息技術係統和手段進行文件和記錄的管理。
第三十七條 鼓勵建立和實施生產、配送的危害分析與關鍵控製點等食品安全管理體係進行食品安全控製。
第七章 試製產品檢驗報告
第三十八條 企業按照所申報預製菜類別及執行標準,提供試製產品檢驗合格報告,企業應當對檢驗報告真實性負責。試製食品檢驗可以由生產者自行檢驗,或者委托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檢驗,企業應對提供的檢驗報告真實性負責。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除冷藏即食蔬果外,食用農產品未經調製,製成的速凍、冷凍、冷藏、常溫淨菜不納入食品生產許可。
第四十條 本方案不適用於指導現場製售行為許可。
第四十一條 方便食品中的預包裝冷藏膳食許可審查可參照本方案的冷藏即時菜肴相關要求執行。
附件:預製菜生產原料檢驗、環境監測和成品檢驗監控指南

a 在同一時間段完成熱加工、冷卻、包裝等生產工序的同品種菜肴,計為一個批次。
b 適用於即食類預製菜。
來源:食品標法圈
提醒:文章僅供參考,如有不當,歡迎留言指正和交流。且讀者不應該在缺乏具體的專業建議的情況下,擅自根據文章內容采取行動,因此導致的損失,本運營方不負責。如文章涉及侵權或不願我平台發布,請聯係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