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海關總署等監管部門發布了一係列食品行業監管政策,麻将网站整理匯總如下:
1、市場監管總局製定發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標識指南》

1、市場監管總局製定發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標識指南》
2022年12月28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公告,為指導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簡稱特醫食品)企業規範標識,引導醫生、臨床營養師和消費者科學合理使用特醫食品,市場監管總局製定發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標識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分為五個部分,包括基本要求、內容要求、主要展示版麵要求、禁止性要求和其他要求。
《指南》明確,特醫食品標識是指印刷、粘貼、標注或者隨附於特醫食品最小銷售單元的包裝上,用以辨識和說明食品基本信息、特征或者屬性的文字、符號、數字、圖案以及其他說明的總稱,包括標簽和說明書。《指南》強調,特醫食品標識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涉及特醫食品注冊證書內容的,應當與注冊證書內容一致。《指南》要求,標簽、說明書應真實規範、科學準確、通俗易懂、清晰易辨,不得含有虛假、誇大或者絕對化語言。
《指南》係統歸納總結特醫食品標簽和說明書需要標示的13項內容,細化企業對產品名稱、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字體要求,明確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臨床試驗標注要求,提出了“警示說明和注意事項”內容字體和警示用語要求。針對當前一些產品的主要展示版麵標注內容繁多複雜,不利於消費者清晰識別問題,《指南》明確提出主要展示版麵應標注的內容,首次提出特醫食品最小銷售包裝應標注特醫食品專屬標誌“小藍花”。標誌應標注在標簽主要展示版麵左上角或右上角,可以按樣式等比例變化。非特醫食品不得冒用、盜用特醫食品標誌。
《指南》結合近年來注冊管理實踐,明確同一企業生產的同一特醫食品,其標簽的內容(淨含量和規格、口味除外)、格式及顏色應保持一致,便於消費者清晰識別選購特醫食品;強調標簽和說明書不得對產品中的營養素進行功能聲稱,避免誤導消費者。此外,從特醫食品安全使用角度考慮,增加了一些產品警示說明和注意事項標注。《指南》還對標簽和說明書提出禁止標注涉及虛假、誇大,以及預防、治療疾病和保健功能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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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場監管總局明確再製幹酪和幹酪製品生產許可有關事項
2022年12月26日,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發布《關於明確再製幹酪和幹酪製品生產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再製幹酪和幹酪製品》(GB 25192—2022,以下稱新標準)於2022年12月30日實施。為做好執行新舊標準的銜接,嚴格再製幹酪和幹酪製品生產許可,市場監管總局就再製幹酪和幹酪製品生產許可有關事項進行了明確。
關於生產許可分類方麵,新標準按照原料幹酪的比例,將原《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再製幹酪》(GB 25192—2010)規定的再製幹酪類產品劃分為再製幹酪和幹酪製品。新標準對僅添加15%~50%幹酪的產品明確為幹酪製品,對添加50%以上幹酪的產品明確為再製幹酪。根據新標準有關要求,將《市場監管總局關於修訂公布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的公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中食品類別“乳製品”下的品種明細“再製幹酪”調整為“再製幹酪和幹酪製品”。自2022年12月30日起,乳製品生產許可相關工作按照調整後的品種明細執行。
關於生產許可變更方麵,2022年12月30日之前,已取得再製幹酪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其再製幹酪產品符合新標準中有關再製幹酪規定的,不需要申請生產許可變更;其再製幹酪產品不符合新標準中有關再製幹酪規定的,若仍保持幹酪比例為15%~50%的,應選擇“幹酪製品”申請許可變更;若不申請生產許可變更,應將幹酪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申請許可變更時,企業聲明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的,可以不再進行現場核查。幹酪製品生產許可審查要求參照《企業生產乳製品許可條件審查細則(2010版)》中再製幹酪有關要求執行。2022年12月30日前生產的再製幹酪產品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關於包裝材料使用方麵,新標準實施後,如企業生產的再製幹酪產品,舊版包裝材料上標示內容僅涉及執行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年代號和幹酪比例與新標準規定不一致,應當向當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後,可將舊版包裝材料延期使用至2023年6月30日。
此外,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再製幹酪與幹酪製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嚴格執行新標準並按照新標準要求及時變更食品生產許可,在產品包裝標簽上如實標注幹酪原料比例和“再製幹酪”或“幹酪製品”的名稱,防止以幹酪製品冒充幹酪、再製幹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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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3年第一批食品補充檢驗方法和食品快速檢測方法公開征集
2022年12月29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公告,公開征集2023年第一批食品補充檢驗方法和食品快速檢測方法。
征集內容包括: 食品補充檢驗方法主要包括食品摻假摻雜物質檢驗方法、結構類似物或同係物篩查指導原則;食品快速檢測方法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日常監管中應用廣泛的農獸藥殘留等物質檢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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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糧食及其碾磨加工品中T-2毒素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等10項食品快速檢測方法和2項食品補充檢驗方法修改單發布
2022年12月12日,市場監管總局批準發布了10項食品快速檢測方法和2項食品補充檢驗方法修改單。
10項食品快速檢測方法包括《糧食及其碾磨加工品中T-2毒素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豆芽中甲硝唑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禽肉中金剛烷胺殘留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蔬菜水果中水胺硫磷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蔬菜水果中多菌靈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花生及其製品中黃曲黴毒素B1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乳及乳製品中地塞米鬆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蔬菜水果中丙溴磷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蔬菜水果中腐黴利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蔬菜水果中滅蠅胺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
2項食品補充檢驗方法修改單分別為《食品中香蘭素、甲基香蘭素和乙基香蘭素的測定(BJS 201705)第1號修改單 》、《飲料中香豆素類化合物的檢測(BJS 202203)第1號修改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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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海關總署明確嬰幼兒配方食品、再製幹酪等產品進口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要求
2022年12月30日,海關總署發布關於嬰幼兒配方食品、再製幹酪等產品進口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相關要求的公告。
據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較大嬰兒配方食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幼兒配方食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再製幹酪和幹酪製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濃縮乳製品》(以下統稱新國標)近期陸續實施,為貫徹落實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外貿平穩發展,參照國際慣例以及國內的監管要求,經商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海關總署就上述產品進口執行標準問題發布《關於嬰幼兒配方食品、再製幹酪等產品進口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相關要求的公告》。
《公告》指出,自新國標實施之日起,境外企業應按新國標生產輸華食品。在新國標實施日期前生產、進口的符合原國標規定的產品,根據國內標準實施的規定和世界貿易組織規則,可在保質期內繼續進口、銷售。有特殊規定的,以特殊規定為準。
《公告》明確,為做好新舊標準銜接,進口貨物境內收貨人或其報關代理人在向海關申報實際進境的上述產品時,必須填報“生產日期”,生產日期應與商品標簽上的生產日期一致,具體填報為8位數字,順序為年(4位)、月(2位)、日(2位)。
上述要求分別自各新國標實施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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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2022年12月23日,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發布關於征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根據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廳《關於印發2019年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第二批立項計劃的通知》(國衛辦食品函〔2019〕704號),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和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承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修訂工作。現已完成《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草案)修訂工作,按照標準製定修訂工作程序要求,開展標準起草階段征求意見工作。
征求意見稿明確,特殊膳食用食品是指為滿足特殊的身體或生理狀況和(或)滿足疾病、紊亂等狀態下的特殊膳食需求,專門加工或配方的食品。這類食品的營養素和(或)其他營養成分的含量與可類比的普通食品有顯著不同。推薦攝入量應可以滿足某一特定性別、年齡及生理狀況群體中絕大多數個體需要的營養素攝入水平。適宜攝入量是指營養素的一個安全攝入水平,是通過觀察或實驗獲得的健康人群某種營養素的攝入量。
征求意見稿要求,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標簽應符合GB 7718規定的內容,還應符合以下要求:應符合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相應產品標準中標簽、說明書的有關規定;不應對嬰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中營養成分進行含量聲稱和作用聲稱。
征求意見稿還明確,強製標示內容包括食品名稱、能量和營養成分的標示、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和標示內容的豁免。此外,可選擇標示內容包括能量和營養成分占推薦攝入量或適宜攝入量的質量百分比、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含量聲稱、能量和營養成分的作用聲稱。
需要注意的是,征求意見稿指出,該標準代替了GB 13432-2013《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該標準與 GB 13432-2013 相比,主要變化如下:修改了基本要求;修改了強製標示的營養成分;修改了部分營養成分含量的允許誤差範圍;修改了豁免標示內容的相關要求;修改了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含量聲稱要求;修改了附錄 A 特殊膳食用食品的類別;增加了附錄 B 允許使用的含量聲稱和作用聲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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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關於規範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核查處置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2022年12月3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公開征求《關於規範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核查處置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範市場監管部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核查處置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食品召回管理辦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市場監管工作實際,市場監管總局組織起草了《關於規範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核查處置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所稱核查處置,是指市場監管部門依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評價性抽檢檢驗結論和風險監測結果,督促不合格(問題)食品相關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控製食品安全風險,並對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調查處理的行為。
征求意見稿明確,核查處置工作應以防控食品安全風險、保障食品安全為目的,按照“依法處置、屬地管理、分級實施”的原則,做到風險控製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實到位、行政處罰到位、信息公開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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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通則》(草案)征求意見
2022年12月2日,中國營養保健食品協會發布征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通則》(草案)的意見。
根據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項目計劃(第二批)的通知》(國衛辦食品函〔2016〕1358號),中國疾病預防控製中心營養與健康所和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共同承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通則》修訂工作。現已完成《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通則》(草案)製訂,按照標準製定修訂工作程序要求,再次開展標準起草階段征求意見工作。
“草案”全文共4節,包括範圍、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及其他(標簽、使用說明和包裝),主要對產品分類及其技術要求等指標進行修訂,重點解決了與嬰兒特醫的銜接,並細化了特定全營養的分類及相關技術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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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D-阿洛酮糖-3-差向異構酶等6種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公開征求意見
2022年12月8日,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發布關於公開征求D-阿洛酮糖-3-差向異構酶等6種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意見。
其中,包括食品工業用酶製劑新品種1種,為D-阿洛酮糖-3-差向異構酶;食品營養強化劑新品種1種,為乳酸鎂;擴大使用範圍的食品添加劑1種,為抗壞血酸棕櫚酸酯(酶法);擴大使用範圍和用量的食品營養強化劑3種,分別為維生素 B1、維生素 B2、牛磺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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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3年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計劃公布
2022年12月29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公告,發布了2023年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計劃。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市場監管總局充分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綜合研判產品質量安全形勢,組織製定了《2023年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計劃》。
2023年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計劃,共包括142種產品,其中,食品相關產品13種,包括複合膜袋、非複合膜袋、嬰幼兒用塑料奶瓶、密胺塑料餐具、塑料一次性餐飲具、食品包裝用紙和紙板材料、紙杯、食品接觸用紙容器、工業和商用電熱食品加工設備、工業和商用電動食品加工設備、餐具洗滌劑、竹木餐飲具、月餅過度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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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麻将网站,作者: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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